来源:包头市交通运输局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3-05-18 09:36:19
《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258号主席令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推动《办法》落实,我局起草了《包头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的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jtj.baotou.gov.cn/dqzj.jhtml),进入首页“意见征集”栏目点击“《包头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btjtfgk@163.com.
3.通信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3号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
附件:包头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的意见.doc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