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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关于加快2022年度巡游出租汽车补贴资金信息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作者:包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新闻来源:包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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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旗县交通运输局、城区出租车服务公司、个体经营业户: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村客运、巡游出租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交发[2023]14号)要求,我中心已于2023年元月中旬通过微信群、在公交服务站公示栏公开文件等方式通知了各区、旗、县交通运输局、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服务公司和个体经营业户进行申报。在申报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区旗县出租车申报里程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二是各公司申报进度缓慢;三是个体经营业户还未上报数据。

  为了确保2022年度补贴资金信息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旗县交通运输局要指定专人对企业申报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经得起事后审计,防范因未审核或审核不严上报错误数据而被追责的问题发生;

  二、个体经营业户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委托现有公司申报,也可以登录个体联合帐户进行申报(流程见附件)

  三、对2022年更新的车辆,旧车号车辆补贴资金信息由原公司申报,新车号车辆补贴资金信息由现有公司申报;

  四、各区旗县交通运输局、城区出租车服务公司、个体经营业户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在2月15日前完成所属巡游出租车补贴资金的信息申报工作。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申报的,可以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分批申报,但最晚必须于2月25日前完成所有车辆的申报工作。

  附件:个体经营业户2022年补贴资金信息申报流程.docx

  


包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