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及《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特许经营者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当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书内容为准。
1.“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项第(1)目中“项目资本金”相关要求是指第四章“初步协议”第4.2款对于项目资本金的相关要求。
2.“第四章 初步协议”及“第五章 特许经营协议”以澄清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3.其他修改内容详见澄清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澄清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澄清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 标 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