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的通知
各相关旗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局行政审批科: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局组织编制了《包头市交通运输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以下简称《指导清单》)。现将该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丰富“包头交通·包你满意”服务品牌内涵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行柔性执法、提升执法服务质量的核心内容,严格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清单》制定的依据
(一)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二)部门规章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
(三)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重要意义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部分企业负责人因对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不熟悉、不掌握,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不仅增加企业经营风险,也加重经营成本。开展行政合规指导,能够帮助企业系统学习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快速、清晰、精准地识别并排查各类违法风险点,推动监管对象全面知晓《指导清单》内容,切实提升企业合规意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守法运营,从源头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坚实保障。
三、工作要求
1.在办理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时,通过发放指导清单、现场辅导指导等形式,开展合规性指导工作。
2.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深入辖区企业发放宣传册(《指导清单》)和现场主动指导服务等形式,广泛持久的开展“合规性指导”工作。
原《关于印发<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的通知》(包交发〔2022〕161号)同步废止。
附件: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客运出租车经营、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2.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3.公路管理、公路建设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4.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5.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6.机动车维修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7.驾驶员培训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8.水路运输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9.航运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