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设立公路超限超载流动执法
临时检测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维护公路桥梁设施完好和保障公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8号)和《包头市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结合治超工作实际,在以下位置设立公路超限超载流动执法临时检测点:
一、位置
G210 K170耳居图服务区
二、时间
自2025年11月17日起开始启用。
三、工作内容
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依法予以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检查。
(二)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检查期间,请注意行车安全,服从现场交通指挥。
特此公告。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