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运发〔2022〕32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交发〔2024〕280号)、《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包头市公安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包交发〔2026〕66号)等要求,已完成2025年度考核工作。现对2025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7日起7个工作日。
附件:2025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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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驾培机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公示).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