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S238线K15+813-K27+625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包头市 S238线K15+813-K27+625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3招标规模: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SG标段: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承担标段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4项目计划投资:1841.5517万元
2.5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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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E15020020260324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包头市S238线K15+813-K27+625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SG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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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公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公路工程-公路安全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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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
1841.5517 |
工期(日历天) |
184 |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或②资质:
①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②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一级建造师并注册在本单位;
③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④本单位自有职工;
⑤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项目总工1名: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本单位自有职工;
③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3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路线起于S238线K15+813,止于K27+625,养护实施里程11.812公里。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穿村过镇段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项目维持原有公路技术标准不变,对公路、桥涵进行维修,顺接原有平交路口,完善全线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3.3.2计划工期:18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2026年 4 月 30 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 10 月 31 日。缺陷责任期:6个月。(系统开标一览表填写“184”天)。
3.3.3本次招标公告还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j.baotou.gov.cn)上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4-15 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7.1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交通运输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招 标 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2-599123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隅环球中心A座1101室
联 系 人:钱先生 崔先生
联系电话:15598008611
行业监管: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72-5999068 1232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