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投集团:
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促进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依据《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2023 年公路建设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包交发〔2023〕83 号)和《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2023 年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安排的通知》(包交发﹝2023﹞197 号),2023 年 6月 19 日至 6 月 27 日组织督查组分别对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 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建设、养护工程均规范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
(一)国道 210 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项目
1、造价管理台账未及时进行更新,需进一步重视造价管理工作;
2、工地标准化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议增加标准化考核相关内容;
3、勘察设计分包(房建工程)向建设单位备案文件未盖章。
4、部分路段便道有轻微扬尘现象,建议加强便道维护。
5、其他问题详见《关于印发国道 210 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意见的通知》。
(二)国道 110 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项目
1、部分已完成设计变更审批时间较长,需进一步加强设计变更审批管理,缩短以后设计变更手续办理时间。
2、连接线部分路段有轻微扬尘现象,需进一步加强便道维护。
3、项目批复工期 2 年,目前已超期,未将新的工期计划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4、建管办相关管理制度不适应现实管理需求,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适应项目管理需要。
5、其他问题详见《关于印发国道 110 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意见的通知》
二、国省干线养护工程项目
截至检查时间,四个国省干线养护工程项目均未开工建设, 未取得封路手续、质量监督手续等相关手续,建设单位要加强组织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推进养护工程项目尽快施工,确保完成年内完工目标。
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一)九原区哈滨线哈德门沟至梅力更段(防火通道)公路工程
1、相关设计变更手续审批进展较慢;
2、代建单位相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不健全, 有待进一步完善;
3、合同约定内容有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重合,建议以后 签订的合同只保留缺陷责任期。
(二)土右旗公路建设养护安防工程施工一标
1、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部分内容针对性不强,需依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2、项目招标公告中未载明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建议在以后招标项目中予以完善;
3、合同约定内容有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重合,建议以后签订的合同只保留缺陷责任期。
(三)达茂旗 2023 年较大自然村通公路项目(巴音淖尔至巴音图和布公路)
1、建设单位相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2、农民工工资管理需进一步规范,建议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继续规范;
3、个别段落水泥路面拉毛情况不理想,需进一步规范作业;
4、K9+100-K9+120 段落路面施工过程中两侧振捣不到位, 需规范施工作业。
(四)固阳县 2023 年农村公路联网路西营子-水沟口子(三元成-团结段)
1、相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2、农民工工资管理需进一步规范,建议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继续规范;
3、部分合同内容不规范,建议参照《公路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里面的合同范本制定合同内容;
4、砂垫层填料有超粒径现象,需加强施工管理。
四、整改意见
(一)提升公路建设管理水平。两在建重点公路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建设管理职能,组织参建单位加强工程管理,本次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管理理念、管理水平,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设计变更、 工程造价等方面管理,进一步提升现场管理秩序、实体工程质量, 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增强内业资料真实性、规范性,促进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以更快速度、更好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适当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国道 210 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和国道 110 线北绕城公路是自治区干线公路重要组成部分,沿线群众、企业殷切希望两项目尽快建成通车。为此各单位要提高思想重视,按照批复工期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部署工序流程,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前提下,加速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形成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程建设形势,确保项目按期完工,服务沿线经济社会发展。
(三)强化养护工程管理。省道 225 线等公路基础设施是承担区域连接流通的重要通道,今年实施的 4 个修复性养护工程对于提升公路通行能力至关重要。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协调调度,积极办理各项目手续,组织推进项目尽快大面积施工,抢抓工程建设黄金期,保质保量完成养护任务,早日发挥养护工程经济社会效益。
(四)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项目是服务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相关旗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参建单位人员履约管理,做好原材料进场管控及施工工艺流程控制,保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同时做好农牧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现象。
请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投集团组织两个重点项目于 8 月底前完成本次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交通运输局。请相关旗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四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