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提升政务诚信的举措
为贯彻落实《包头市关于提升全市政务诚信的整改举措》要求,全面提升我局政务诚信监测排名,现制定如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求,根据《包头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以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重要手段,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为治理重点,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提升诚信水平和公职人员诚信履职意识。
二、具体举措
(一)依法行政方面,10分。主要围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职尽责、法治政府建设三方面进行监测。
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制度(局法规科);二是编制并发布权责清单(局行政审批科、局法规科);三是编制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在年度工作会议上部署法治工作(局法规科)。
(二)政务公开方面,20分。主要包括政务公开情况、“双公示”信息合规、迟报和瞒报情况。
一是提高年度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得分情况(局办公室);二是努力提高“双公示”信息合规情况,合规率达到99%以上;三是全力降低“双公示”信息迟报情况,迟报率控制在1%以下;四是杜绝“双公示”信息瞒报情况,瞒报率控制在1%以下(局法规科、局行政审批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三)勤政高效方面,25分。主要围绕分级分类监管情况、信用联合奖惩实施情况、信用修复超期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解决率和满意率进行监测。
一是督促各单位加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并将实施结果按领域如实进行填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二是督促各单位加强信用监管力度,充实丰富各行业守信激励措施,依法依规公示“黑名单”信息,对失信“黑名单”实施惩戒;三是杜绝信用修复超期,超期率控制在1%以下(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是全力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解决率和满意率。各单位确保各自负责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解决率和满意率均在99%以上,切实解决群众问题,提升群众诉求的办理效率和质量,让群众真正满意(市交通运输局综合保障中心)。
(四)守信践诺方面,30分。主要围绕公职人员政务失信情况、公职人员诚信教育情况进行监测。
一是杜绝各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局法规科、局财务审计科);二是杜绝存在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配套资金不兑现、恶意拖欠工程款、不考虑财力举债等失信行为(局财务审计科);三是杜绝公职人员政务失信情况,杜绝公职人员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营商环境和贪污腐败等方面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形成惩治高压态势(局人事教育科、局机关党委)。
(五)信用应用方面,15分。主要围绕行政事项信用查询情况和公职人员信用信息查询情况进行监测。
一是积极开展行政事项信用信息查询,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质审核、项目备案、项目申报、项目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资金扶持、评先评优等领域积极开展信用查询,每季度至少在10个领域开展信用查询,并留存台账上报局(局人事教育科、局规划发展科、局法规科、局行政审批科、局公路科、局运输科、局财务审计科);二是积极开展公职人员信用信息查询,在公职人员录用、调任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审定等工作中查询信用信息,做到应查尽查(局人事教育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问责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推进措施,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人员、经费等必要保障,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各单位要科学组织“自治区盟市政务诚信评估指标”填报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盟市政务诚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内社信办字〔2022〕3号)要求,按照职责分工,优质高效做好相关评估指标完成情况的上报工作。
(二)追责问责。对造成失分的单位、部门进行全局通报,对存在瞒报、失分较大的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
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委对存在如下情形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双公示”信息瞒报1条及以上的单位。
2.“双公示”信息迟报率大于5%(包含5%)的单位。
3.“双公示”信息合规率小于95%(包含95%)的单位。
4.“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解决率及满意率小于90%(包含90%)的单位。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3个月内未退出的单位。
(三)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包头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信用应用等方面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对照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加大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宣传报道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狠抓落实,立足全局,奋发淬厉、主动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等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全市信用状况,以政务诚信建设引领全局诚信水平的提升,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