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06线K128.348-199.234段;S238线K15.813-K27.625段;G331线K6419.706-K6459.010段;S224线K0-K17.171段、K39.364-K58.075段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2 作者: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新闻来源: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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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S506线K128.348-199.234段;S238线K15.813-K27.625段;G331线K6419.706-K6459.010段;S224线K0-K17.171段、K39.364-K58.075段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仁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一:省道506线位于包头市固阳县境内,为升等公路,本次开展K128+348-K199+234段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公路等级:三级公路,设计速度:40 km/h,路基宽度:8.5 m,路面宽度:7 m,总养护里程为70.886 km。

项目二:省道238线位于包头市土右境内,本次开展K15+813-K27+625段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公路等级: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 km/h,路基宽度:12 m,路面宽度:9 m,总养护里程为11.812 km。

项目三:国道331线位于达茂旗境内,本次开展K6419+690-K6459+010段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公路等级:二级公路,设计时速:60 km/h,路基宽度:12.0m,路面宽度:9.0m,总养护里程为39.320km。

项目四:省道224线位于包头市固阳县境内,本次开展K0+000-K17+171段和K39+364-K58+075段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工作。(1)K0+000-K17+171段,公路等级: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9m,路面宽度8 m,总养护里程17.171 km。该路段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77.7,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70.69。(2)K39+364-K58+075段,公路等级: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总养护里程18.711km。路基宽度:9/12 m,路面宽度8/10.5m,该路段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62.3,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53。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计划投资额(元)

E1502002025091801001001

1.需完成S506线K128.348-199.234段;S238线K15.813-K27.625段;G331线K6419.706-K6459.010段;S224线K0-K17.171段、K39.364-K58.075段公路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批复工作。

5,300,000.00

2.3 服务期限要求如下: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按招标人要求期限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应必须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index.jsp)”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公路行业 (公路)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项三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成员满足本项要求均可)

3.1.3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 年 9 月 22日至 2025 年 9 月 27日(北京时间)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4.3 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库内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相关操作可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一网交易>交易流程>CA办理栏进行自主选择办理,主体信息库的登录和修改可通过“全区主体信息库”入口下载查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系统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

5.3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5.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5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5.6 逾期上传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ustominfo.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j.baotou.gov.cn)上发布。

7.监督部门

称: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址: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

话:0472-5999068  12328

编:014020

8.联系方式

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址: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

人:王先生

    话:0472-5999203

招标代理:内蒙古仁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白音席勒街道金创总部经济园金创大厦2楼216

人:张工

    话:18747418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