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交通运输诚信建设工程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11 作者: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新闻来源: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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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5年度交通运输诚信建设工程

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2025年度交通运输诚信建设工程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交通运输领域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1日

2025年度交通运输诚信建设工程

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诚信建设工程成果,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包头市交通运输局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万事有解的攻坚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标准、誓争一流的决心意志,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继续用力抓好诚信建设工程,巩固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领域成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水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包头答卷贡献交通力量。

二、主要措施

(一)政务诚信

1.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收官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案件回访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牵头部门:法规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2511月底前完成

2.开展好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加强对过场式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的监督,对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要实施“守信少检”,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以执法规范化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牵头部门:法规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2511月底前完成

3.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十公示持续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类行政管理信息上网公开和报送,实现数据及时率、合规率、上报率达到100%

牵头部门:法规

责任部门:局行政审批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2510月底前完成

4.完善行政权力清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完善我局行政权力清单。

牵头部门:局行政审批科

责任部门:局行政审批科、法规科

完成时限:20258月底前完成

5.提升行政效能,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全区通办事项持续做好开办运输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建设项目、大件运输“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实施。拓展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范围,鼓励非核心材料允许“先办后补”。

牵头部门:局行政审批科

责任部门:局行政审批科、公路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511月底前完成

6.落实政府债务清偿长效机制。持续排查整治各单位不兑现承诺、新官不理旧账、不履行合同协议、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政府失信行为。

牵头部门:法规

责任部门:局财审科、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511月底前完成

7.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落实自治区招商政策承诺事项兑现通报奖惩机制,持续推进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合同备案工作。

牵头部门:局规划科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511月底前完成

8.增强法治意识、诚信意识。持续推动各单位领导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守法履约意识和水平。用好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发挥好信用核查结果在招录、考核、选拔任用等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部门:法规科、人事教育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完成

(二)商务诚信

1.深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蒙古包头”,及时、完整、准确归集行业信用信息,根据规范字段上报各类信用信息,提升信用信息报送质量。

牵头部门:法规

责任部门:局行政审批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255月底前完成

2.拓展使用专项信用报告。交通运输领域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牵头部门:法规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53月底前完成

3.创新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深化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中的广泛应用。

牵头部门:法规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510月底前完

4.规范行业信用评价依法开展公路建设、两客一危道路运输、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等市场信用评价,探索开展公路养护市场信用评价,定期公示信用评价结果。

牵头部门:法规

责任部门:局公路科、局交通运输科

完成时限:202510月底前完成

5.健全信用奖惩机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牵头部门:法规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511月底前完成

6.做好企业失信行为治理。在安全生产、工程建设、超限超载、新业态等领域开展失信行为治理。

牵头部门:法规

责任部门:督管理科公路科交通运输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2510月底前完成

7.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落实经营主体诚信教育制度,利用政务服务窗口开展经营主体诚信教育,鼓励经营主体主动公示信用信息。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政务服务模式,规范适用范围和办理程序,根据服务对象信用状况实施分类审批与精准监管。

牵头部门:法规

责任部门:局行政审批科、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510月底前完成

(三)社会诚信

1.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逐项落实《条例》明确的各项任务,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配合开展《条例》执法检查。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55月底前完成

2.开展信用+场景培育。学习推广交通运输部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聚焦信用制度、信用数字化、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监管等内容,在交通出行、运输服务、驾培汽修等领域,因地制宜拓展守信激励信用+场景,实现守信有感、守信有益、信用有价。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511月底前完成

3.培育诚信文化。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新媒体作用,强化线上线下互动,宣传信用交通经验做法、发展成效、典型案例,讲好信用包头交通故事。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511月底前完成

三、制度保障

健全完善组织推进、统筹调度、通报督办、宣传报道等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对诚信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建立清单式管理落实机制,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定期汇总诚信建设工程推进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制定举措。全方位多维度深化宣传,充分展现包头交通运输诚信建设成效,持续提升诚信建设品牌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