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5年度交通运输诚信建设工程
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2025年度交通运输诚信建设工程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交通运输领域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1日
2025年度交通运输诚信建设工程
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诚信建设工程成果,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包头市交通运输局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万事有解”的攻坚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标准、誓争一流的决心意志,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继续用力抓好诚信建设工程,巩固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领域成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水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包头答卷”贡献交通力量。
二、主要措施
(一)政务诚信
1.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收官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案件回访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2.开展好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加强对过场式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的监督,对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要实施“守信少检”,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以执法规范化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3.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十公示”。持续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类行政管理信息上网公开和报送,实现数据及时率、合规率、上报率达到100%。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行政审批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4.完善行政权力清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完善我局行政权力清单。
牵头部门:局行政审批科
责任部门:局行政审批科、法规科
完成时限:2025年8月底前完成
5.提升行政效能,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及“全区通办事项”。持续做好开办运输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建设项目、大件运输“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实施。拓展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范围,鼓励非核心材料允许“先办后补”。
牵头部门:局行政审批科
责任部门:局行政审批科、公路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6.落实政府债务清偿长效机制。持续排查整治各单位不兑现承诺、新官不理旧账、不履行合同协议、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政府失信行为。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财审科、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7.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落实自治区招商政策承诺事项兑现通报奖惩机制,持续推进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合同备案工作。
牵头部门:局规划科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8.增强法治意识、诚信意识。持续推动各单位领导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守法履约意识和水平。用好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发挥好信用核查结果在招录、考核、选拔任用等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人事教育科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商务诚信
1.深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蒙古包头)”,及时、完整、准确归集行业信用信息,根据规范字段上报各类信用信息,提升信用信息报送质量。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行政审批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25年5月底前完成
2.拓展使用专项信用报告。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完成
3.创新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深化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中的广泛应用。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4.规范行业信用评价。依法开展公路建设、“两客一危”道路运输、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等市场信用评价,探索开展公路养护市场信用评价,定期公示信用评价结果。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公路科、局交通运输科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5.健全信用奖惩机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6.做好企业失信行为治理。在安全生产、工程建设、超限超载、新业态等领域开展失信行为治理。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
责任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科、公路科、交通运输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7.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落实经营主体诚信教育制度,利用政务服务窗口开展经营主体诚信教育,鼓励经营主体主动公示信用信息。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政务服务模式,规范适用范围和办理程序,根据服务对象信用状况实施分类审批与精准监管。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行政审批科、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三)社会诚信
1. 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逐项落实《条例》明确的各项任务,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配合开展《条例》执法检查。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5年5月底前完成
2.开展“信用”+场景培育。学习推广交通运输部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聚焦信用制度、信用数字化、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监管等内容,在交通出行、运输服务、驾培汽修等领域,因地制宜拓展守信激励“信用+”场景,实现守信有感、守信有益、信用有价。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3.培育诚信文化。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新媒体作用,强化线上线下互动,宣传信用交通经验做法、发展成效、典型案例,讲好信用包头交通故事。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三、制度保障
健全完善组织推进、统筹调度、通报督办、宣传报道等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对诚信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建立清单式管理落实机制,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定期汇总诚信建设工程推进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制定举措。全方位多维度深化宣传,充分展现包头交通运输诚信建设成效,持续提升诚信建设品牌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