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交通运输局优化营商环境大事记2024年12月份
发布时间: 2025-02-18 作者: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新闻来源: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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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15日,我局向市政府政务七科报送《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润恒城旁国道210和南绕城开口现场勘验情况的报告》,汇报润恒城南门和东门开口现场勘验情况;

2.为避免出现错误信息,引发负面舆情,我局对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的事项“办事指南”进行自查,11月19日,我局向市政数局报送《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办事指南自查统计情况》;

3.为更好更优地开展政务服务工作,11月20日,我局参加市政数局组织召开的包头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培训会议;

4.为进一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11月22日,我局向市政数局报送《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一件事”集成办推进情况的说明》,说明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一件事”集成办目前存在的堵点;同日,向市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报送《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征集服务民营企业优秀案例的函>的复函》,向市政数局报送《自治区4.0行动方案重点任务调度台账》、“我陪群众走流程”、“政企恳谈会”情况汇总表;

5.为明确相对行政许可权改革相关事宜,11月22日,我局向市政数局致《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厘清道路旅客运输新增运力责任主体告知函》《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划转许可事项指南的复函》;同日,为推动政务服务行政效能提质增效,我局向市政数局报送《包头市交通运输局提升政务服务行政效能三年行动方案进展情况台账》;

6.为进一步提升我局2024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估工作质效,11月27日,我局印发《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满意度调查数据准备工作的提醒函》,要求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问题的销号工作,96888、内蒙古民营企业服务热线、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平台的诉求处理工作等;

7.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11月27日,我局印发《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高效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推广应用的通知》;同日,我局向市政数局致《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反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现场勘验意见的函》,明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延续,不适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事项现场勘验流程;

8.为有序组织2024年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填报工作,全面展现我市“综合立体交通”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成效,11月28日,我局向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站五家单位致《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商请提供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总结工作的函》,搜集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同日,我局向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致《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商请提供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估 指标(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征询2024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预开放题目修改意见;印发《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梳理报送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总结工作的函》,向全局征集2024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填报材料;

9.为进一步加强审管衔接,12月4日,我局印发《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对包头市蒙吉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进行现场勘验,同日,我局向市政数局致《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包头市蒙吉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审核情况意见的函》《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现场核查意见的函》;

10.12月6日,我局向土右旗人民政府反馈《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土默特右旗鑫顺达大货车司机驿站新建项目利用现有道路出入口通行的函>的复函》;向市政管局、市公安局致《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商请提供优化营商环境评估题目佐证资料的函》;

11.12月9日,我局印发《2024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估 “宜居环境—综合立体交通”指标总结》;

12.经过前期与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多家单位协调调度,12月10日-11日,我局高质高效完成牵头负责的2024年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宜居环境——综合立体交通”指标网络填报工作;